黉门非净地,
矛盾纠纷多。
霸凌常有事,
教育权剥夺,
人格无隐私,
惩戒众纷纭,
猥亵见报端,
学子伤不起。
事前早预防,
除患萌芽中。
事中细处理,
法典为准神。
事后巧应对,
保护为上策。
合乎情理法,
适时当度量。
依法治校明,
落实不蹉跎。
关注两主体,
学生与教师。
学悟实践助。
结合党国史,
始终善作成。
(11月23日,于合肥聆听了上海市教育督导事务中心行政执法部主任林泉先生的《中小学常见法律纠纷问题解析》讲座偶感)
金寨二中 李兴林
2021年10月23日于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