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要求,4月11日,埇桥区祁县镇中心校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组织中小学责任督学及安全负责人于4月12日至13日,从新冠疫情防控、校园安全保障、食宿管理、消防安全、校园欺凌治理等方面开展全镇校园安全专项督导。
督导组一行,根据事先分工,分项分条进行校园安全督查。负责督查校门管理的人员,主要督查了校门安全防冲撞规范设置;护学岗设置、保安人员配备并按时到岗、校领导带队值班;校园封闭管理实施、来访人员二码联查、测温登记;门卫室环境、安保八件套配备及摆放;视频监控全覆盖及存储日期、一键报警设配放置及与辖区内派出所联网和使用等情况。
负责督查消防管理及欺凌防治的人员,主要从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指示标牌和应急照明规范设置、危化品规范管理、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及负责人公布、对学生开展校园欺凌治理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推施和方法等、是否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是否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是否能够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次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是否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负责督查食宿管理的人员,督查了学校食堂是否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有有效的健康证、学校食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学校食堂是否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清洗消毒、三防设施、业务培训等加工操作环节是否规范、非寄宿制学校是否设置小卖部、超市、售卖机等食品经营场所、是否加强校园车辆和校车管理,是否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台账等方面。
而督查疫情防控的人员,从师生员工出区的,是否报备,返回后第一时间核酸检测,并按要求配合落实管理措施、师生新冠疫苗接种是否应接尽接、是否按照要求定期做好10%的核酸抽检工作、是否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包括姓名、单位、来访部门和人员、车号等),是否加强冷链食品包装、邮快件预防性消毒、是否严格落实食堂、宿含、教室、公共卫生间等场所消杀、通风换气,卫生清洁等工作、是否对校园重点杨所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管理,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落实“四早”要求、是否填写“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记录因病缺课人数、姓名、缺课天数、主要症状等内容、是否教育引导师生在校园内和校外都要加强个人防护,增强防护意识,落实防控措施、班主任是否强化课间操、午餐、午休、晚餐、晚自习等管理,做到不聚集、不扎堆,间隔1米的安全距离。
密切关注情绪异常学生,加强班级学生心理和情绪疏导、是否加强对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监测,有家庭成员从境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是否第一时间报告、是否及时修订、完善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预案能够随时启动、是否按规定时间报送师生员工疫苗接种、核酸检测、中高风险旅居史、集中隔离人数等相关信息、是否充分利用公众号、电子屏、工地图挡、横幅等,发布疫情防控常识和校因动态,提升广大师生的思想认识与科学防控能力。形成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的稳定局面。
是否积极联系卫健、公安等部门对校外培训机构加强指导和监管,严把防控重点、堵塞防控漏洞、是否对班主任以及教师进行防疫宣传与培训,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校长疫情防控意识与能力、是否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加强疾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查漏洞、补短板,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考试活动、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开展符合疫情防控规定。
督查组人员,每到一校,根据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列出问题单,并要求对账消耗,学校立整立改,按规定日期,把整改小结传到中心校具体负责人手中,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师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