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蚌政办〔2017〕81号)要求,怀远县华佗小学开展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怀远县华佗小学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宣传工作:
一、为加强对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班主任任组员,明确要求、任务及人员安排,全面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
二、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工作
1、利用各班家长微信群向家长推送宣传《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请家长认真阅读领会通知精神,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提醒家长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炸行为主动劝阻,家长和监护人依法尽到监护责任。
2、印发蚌埠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致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请学生和家长签字并回收回执单,家校联合,促进此项工作的开展。
3、播放禁放标识图片,在班级内张贴禁放标识图片。
4、在校园内张贴禁放宣传标语,利用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滚动播放禁放标语。
5、结合假期安全教育,各班开展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题班会宣传活动。
通过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华佗小学广大师生和家长熟悉了本市禁放烟花爆竹政策,遵守禁放规定;增强了全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了事故隐患,确保了广大师生和家长不发生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为家乡春节期间的安全和空气洁净做出了贡献。(葛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