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你们正处于学习的黄金阶段,这么好的环境,我们没有理由不去好好学习,我们没有理由不听老师的话,我们没有理由去做违法的事,一定要把《中小学生守则》熟记于心,遵守它,你们就是一个好孩子!”这是 “中国好人”李宏祥在给天长市第三中学师生做法治宣讲时提出的希望。为加强《民法典》宣传工作,增强学生们的法律意识,5月25日上午,李宏祥和天长市司法局、天长市公安局关工委与千秋派出所等单位工作人员来到天长市第三中学,他们为该校全体师生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民法典宣传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此次法治宣讲主题是“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活动中,李宏祥详细解读了“什么是民法典”“ 民法典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以及“8-16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生命权、隐私权”等法律规定,对“高空抛物”等典型案例深入剖析了背后的法理知识。他说:“《民法典》之所以称为法典,是因为它融多部法律为一体,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一共有1260条,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每一个人都要去遵守它。”
李宏祥结合自己的工作和身边的案例,围绕校园欺凌、防溺水和交通安全进行强调,让广大学生直观感受民法典就在身边,他讲述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定义、教授同学们辨别校园欺凌的特征、预防及应对方法,引导学生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和学法守法的意识。在谈到交通、食品和防溺水时,要求学生上学和放学途中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骑车坐车都要戴好头盔,“一顶头盔就是一条生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未满16周岁的,严禁骑电瓶车上下学。天气炎热,一定不能下河游泳,坚决做到“六不”,远离溺水,珍爱生命。
李宏祥的讲话通俗易懂、铿锵有力,学生秩序井然,听得津津有味。宣讲结束后,校长薛明升和宣讲人员一同来到班级给学生们散发宣传单页和法律手册,手册上面图文并茂,法律条文通俗易懂。“你们一定要好好阅读宣传单页和手册上面的内容,记住李警官今天的讲话,时刻用法律知识规范我们的言行。”薛明升如是说。
安全大于天。天长市第三中学一直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本次法治宣讲旨在提升全体师生对《民法典》的知晓度,增强学生从小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辨别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从而引导同学们守好法律的底线,让法律为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驾护航。
(王怀文 文/图)